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5年3月21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发改经体〔2016〕2657 号)、民政部《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指南》(MZ/T 212—2024)等政策要求,切实发挥行业协会在推动会员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会员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提高企业信用能力,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信用支持。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将遵循“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面向全行业组织开展2025年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企业的均可自愿参与申报:
(一)中国砖瓦工业协会会员企业;
(二)企业成立满三个会计年度;
(三)未被纳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中。
(未参加过我会组织的信用评价或信用等级证书有效期已满的企业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本次评价工作。)
二、时间安排
申报报名及提交材料:2025年6月30日-9月20日底前
信用等级评定:2025年9月20日-10月15日
评价结果公示:2025年10月初
评价结果公布:2025年10月底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请企业于7月30日前提交《中国砖瓦工业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发送扫描件至我会联系人邮箱,确认报名后,再提交申报书。
(二)提交材料
企业按照要求填写《中国砖瓦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附件2),并按照《申报书》中“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签字加盖公章及骑缝章,一式二份装订成册,规定时间内直接邮寄至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同时请将《申报书》电子版材料发至我会联系人邮箱。
(三)第三方评审
协会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砖瓦工业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进行信息核查及评审,并出具初评结果。
(四)专家评审
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初评结果进行专家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结果。
(五)公示和公布
评审结果将在协会官网、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公布最终评价结果,并颁发统一样式、编号且官网可查的企业信用等级牌匾、证书及评价报告。
(六)年度评审
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为3年(第一年为初评,第二年和第三年为复评),自发证之日起生效。
四、评价结果宣传和应用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三等,下设为 AAA、AA、A、B 和 C。对获得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协会将通过广泛的国内外合作渠道对信用企业予以积极推广,拓展应用范围:
(一)权威公示。评价结果将在协会官网、公众号、行业媒体、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商务信用服务平台等权威平台公布。
(二)行业推荐。作为协会开展企业推介、行业活动等工作重要参考;同时,协会将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等部委及信用中国平台重点推荐。
(三)企业形象宣传。企业信用等级标识可用于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形象宣传,如:宣传材料、产品包装、产品铭牌、网站、公众号等。
(四)市场拓展及招采活动。企业信用报告和信用等级证书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等事项中使用。
(五)金融服务应用。协会联合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与国有金融机构合作,为信用良好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银行保函、商业保函金融业务服务。企业可在不必具备银行授信额度的前提下,获批纯信用的银行保函、商业保函,协助解决企业经营性现金流紧张等资金问题。
五、评审费用
信用评价工作以企业自愿参加、非盈利性为原则。评价费用用于信用评价企业的对外宣传、推广,证书牌匾制作及协会、第三方服务机构评价工作开支等。
初评费用:8000元/企业
复审费用:3000元/企业
该评价费用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直接向参评企业收取,费用一经收取,将不退还。请汇款至第三方对公账户,第三方评价机构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
账 户 名: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账 号:0200 0590 0902 4511 825
六、联系方式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联系人:于佩琴
电话:13810139107
邮箱:cbtia@126.com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露(申报信息填写咨询)
电话:010—67801142
邮箱:miaolu1@ec.com.cn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中路11号,苗露,13511059177
附件:
1、中国砖瓦工业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报名表
2、中国砖瓦工业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略)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2025年6月23日